常见毒性气体量程及报警值设定
更新时间:2021-04-26 来源: 点击:8368
根据国家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相关企业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,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水平,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。当设置报警装置区域内的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,报警仪立即发出声、光报警传至装置区控制室,使企业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措施,防止发生中毒事故,从而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。
设置报警装置要求: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、释放源的特性、生产场地布置、地理条件、环境气候、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进行设置,实现实时、有效报警。
设在可能释放高毒、剧毒气体的作业场所:
一般布置在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;
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;
液体排液(水)口和放空口;
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闸门组等。
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报警仪的条件时,应配置
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。
报警值设置要求:报警值设定应遵循安全、科学、可行的原则,确保现场劳动者及时响应,采取应急救援措施,消除异常情况。
报警值可设预报、警报、高报3级。用人单位应依据有毒气体的毒性,现场条件和报警仪的选型,至少设报警值和高报值或预报值和报警值。
预报值和警报值可参考以下规范进行设置:
GB/T50493-2019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》
GBZ/T223-2009 《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》
GBZ 2.1—2019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:化学有害因素》
GBZ/T 300.1-2017 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》
GBZ/T 192.1-2007《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》
GBZ/T 295—2017 《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总则》
GBZ/T 224—2010 《职业卫生名词术语》
GBZ/T 229.2-2010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》
GBZ/T 225-2010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》
高报值可根据有毒气体及毒性,人员情况,事故后果,工艺和设备以及气象条件等企业综合考虑现场各种因素后确定。高报提示该场所有毒气体大量释放,已达到危险程度,应迅速启动应急救险预案,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和相关人群的疏散。